液壓元件技術的基本要求
發布時間:2012-01-13 05:34 瀏覽:176
1、基本參數、安裝鏈接尺寸,應符合相應的我國標準規定。
2、液壓元件的所有零件,均應按規定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。
3、所有零件的材料應符合圖紙的規定,材料的性能應符合相應標準規定。
注:在不降低產品質量的條件下材料允許代用,但材料的代用須經過設計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,重要零件材料代用須附試驗分析報告一起報主管設計單位審批。
4、對有承壓通道的重要零件,應進行耐壓試驗,試驗壓力不得低于額定壓力的1.5倍。保壓時間不得少于1min,不得有滲漏和零件損壞等不正?,F象。所有鑄件須按規定進行清紗處理,通道和容腔的各處不允許有任何殘留物,不允許涂漆。
5、元件的裝配須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,所有零件須有技術檢驗部門的合格標記。外購件須由合格證,對于因保管或運輸不當造成的變形、摔傷、擦傷、劃痕、銹蝕等而影響產品質量的零件,不得用于裝配。
6、零件在裝配前須按規定清洗干凈,不允許有任何污物存在,并嚴禁用棉紗、紙張等纖維易脫落物擦拭元件內腔及配合面。
7、密封件如有刮傷、拉傷、切邊、帶飛邊、氣泡、老化及超過生產廠提供的使用期等情況,不得用于裝配。
8、裝配時零件間的結合面應平整,相對錯邊不得大于規定值。
9、元件試驗合格后進行防銹處理;各油口用耐油塞子封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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